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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7-06-01

山东枣庄: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05-18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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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纪委结合实际,直面问题,从严从紧,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制定完善《区(市)纪委向市纪委报告重大事项的暂行办法》,加大对下级纪委的指导力度;制定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完成8批32人(次)的提名考察工作。

坚持每周集中学习,认真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有重点地选调业务骨干到上级纪委跟班学习,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提高,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列入年度计划,利用上级调训和市委党校等培训平台,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加强日常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每年按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分管领导每年与所分管部室负责人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探索在巡察组、核查组、执纪审查组设立监督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对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执纪审查过程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的,坚决严肃查处。(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