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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8-06-13

来源: 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化风成俗,近日,枣庄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刘兵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本人及亲属私家车加油18次,共计花费3603.12元。刘兵同时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收缴违纪所得。

2、山亭区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山城分所所长侯贺坤在操办其子结婚事宜时违规收取同事、下属工作人员、服务管理对象等人礼金5400元。侯贺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收缴违纪所得。

3、台儿庄区泥沟镇中心卫生院于2016年和2017年擅自向本院职工子女考取大学发放补助。院长孙法永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被收缴。

通报指出,纠正“四风”没有间歇期,没有休止符。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提高政治觉悟,绷紧纪律之弦。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正风肃纪;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不仅要带头反对“四风”,还要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