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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科级干部中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8-09-10

各党总支、离退休干部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任务要求,强化党纪法规和德廉教育,根据鲁纪发〔2018〕9号文件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在全校科级干部中组织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校正、副科级干部。

二、测试安排

1.时间安排:9月17日至9月23日,测试人员登录学校纪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查询;10月15日至10月21日,测试人员打印准考证;10月下旬进行集中测试(具体时间、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人员要按时报名注册、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截止后信息不能修改。

2.测试地点: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中心(理工实验楼一楼北侧)。测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三、测试方式

测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由计算机随机抽取80道测试题,总分100分,其中判断3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3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20题,每题2分。测试答题时间为50分钟,提交后由计算机当场生成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学习测试题分党员干部卷和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卷。党员干部适用全部学习测试题,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适用除党章党规党纪外的学习测试题。测试时,分别从相应学习测试题中随机抽取。

学习测试题在学校网站和校纪委网站上线,学习测试人员可自主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也可关注“枣庄学院”微信公众号,用手机版进行学习测试。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安排。

2.凡属测试范围的党员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都要参加测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测试和集中测试成绩不合格人员,集中测试后1个月内统一安排补考。

3.测试成绩两年内有效,作为被测试人员提拔任用的条件之一,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使用。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书面通报测试人员所在单位。

4.测试人员要严格遵守测试纪律,对严重违反测试纪律的将通报所在单位,取消测试成绩并不得参加补考。

5.各党总支纪检委员具体负责所属单位测试人员的联系工作。

相关事宜请联系校纪委办公室,联系人:赵妤、李国际;联系电话:3786798、3786713。

中共枣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