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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7-06-30

关于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暨廉洁教育

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组织参加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校2017年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开展2017年度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

二、活动内容

(一)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选

本次征集的廉政文化作品分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4个大类。

作品的内容要求:弘扬正气,鞭笞腐败,健康向上,创意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主题鲜明,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能够体现廉政文化内涵;坚持原创,不得抄袭。

作品的形式和报送的要求:详见“附件2

(二)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

9月—10月,组织在校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参与者通过大学生在线专题页面网上报名并参与知识问答。

活动平台为中国大学生在线:www.univs.cn

三、活动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活动组织

(一)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选由纪牵头组织,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等单位协助做好对征集作品的评选工作

(二)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由校纪委牵头组织,团委学生工作协助。

五、活动步骤

(一)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选送作品。音乐与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文学院及初等教育学院各自选送的作品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6项,其他部门、单位不超过8项。

各部门、单位选送的作品,其作者要通过大学生在线上传作品报名并生成作品编号,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注意保存作品电子文档或复印件。

(二)学校对选送作品进行评选推荐。学校对各部门、单位选送的作品,按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项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部分获奖作品参加省委高校工委组织的第六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复评;通过复评的,推荐参加全国终评。

学校对参加“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获奖学生给予一定奖励。

(三)学校根据各部门、单位组织参与本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予以表彰。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重要抓手,各二级学院总支,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和发动师生员工参与,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发挥优势,创作精品。广大师生员工要充分发挥自身爱好和特长,紧密联系学校实际,着眼于引领风尚,精心选择素材,突出高校廉政文化特点,认真创作,多出精品力作,全面提升校廉政文化建设水平。

(三)学校将本次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纳入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对获奖作品在校纪委网站进行公开展示。

(四)各党总支纪检委员为活动的联络员,负责所属部门、单位开展活动的联系、联络工作。

(五)廉政文化作品、报名表(原件、电子版)报送时间:8月28-29日,报送地点:综合楼1919室,联系人:李国际,联系电话:(37)86798,61403(手机小号),电子邮箱:lgj277100@163.com

 

 

附件: 1.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2.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作品报送要

               中共枣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6月 30 日

 

 

 

 

 

 

 

 

 

 

附件1

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表演艺术类 □书画摄影类 □艺术设计类 □网络新媒体类

作品编号

所在单位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主要参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单位

专业/年级

1

2

3

4

5

作品内容简介(限200字以内)

注:集体项目请在作品名称项注明参与人数。联系人可由非主要参与者担任。主要参与者信息项请按排序填写主要创作者、表演者等,不得超过5人。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作品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1. 歌舞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 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 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作品报送要求:表演艺术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同一高校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歌舞类、语言类和戏曲类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张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省(区、市)、地(市)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或演员姓名等信息。

二、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以及各类综合性绘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2.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 cm)。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 *35.56 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单张照片像素不小于5M,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绘画、书法作品需要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另附页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署名。各类作品均需将作品邮寄到指定地点,并同时以光盘式报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活动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加者除提交实物外还需提交JPEG格式、不小于A1尺寸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一个,电子文件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的电子文件应包含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作品照片。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寄送作品原件,如果原件确实不方便邮寄,在征得比赛组织方同意的前提下请将能反映作品情况的高精度写实照片制作成光盘报送。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的要求

包括微电影、动画和漫画三类作品。作品须为原创,内容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

作品报送要求:微电影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2分钟(720秒),格式要求为MP4,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1GB;动画类作品要求24帧/秒,时长不超过12分钟(720秒),需同时报送MP4格式文件及相应的FLA格式源文件,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1GB;漫画类作品可为单个或系列作品,系列漫画不超过10张,需同时报送A4大小的JPG格式文件及PSD格式源文件;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视为无效作品,所有作品文件及电子版报名表需刻录在一张光盘中,与相关纸质版文件一起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