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六个严禁”
全校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党中央、省委、校党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清正廉洁、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自觉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或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迷信活动或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二、夯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带头抵制封建迷信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新风。要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重申纪律规定,切实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强化监督责任,从严查处“节日病”
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聚焦“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纪委举报电话:0632-3786798;举报邮箱:zzxyjjs@126.com
中共枣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