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安排,切实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展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访安排
接访领导: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武尚民
接访日期:2024年6月7日
接访地点:新城校区明理楼104室
二、接访受理范围
1.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学校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部门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枣庄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