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校纪委举行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路绪剑宣读监察官等级确定通知、主持仪式并监誓;纪委副书记、三级高级监察官张成柱领誓,首次确定为监察官的8名同志进行了宣誓。
仪式现场国徽高悬、国旗鲜艳,正中央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气氛庄严肃穆。宣誓仪式开始后,全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监察官列队肃立,右手举拳,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铿锵有力的誓言,表达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捍卫宪法尊严的坚定决心。
宣誓仪式结束后,路绪剑带领全体监察官集体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在山东省监察委员会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上的讲话。路绪剑指出,宪法宣誓,就是用神圣庄重的法律仪式,彰显宪法权威,激发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国家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一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淬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要牢记监察官法规定的六项职责、九项义务,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监督调查处置、正风肃纪反腐中彰显担当作为。三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牢记“三个务必”,严守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边界,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友,争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决不辜负监察官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大家纷纷表示,这是一次整装待发、扬帆起航的出征仪式,将铭记铿锵誓言,牢记职责使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以责履职、以行践诺,牢记誓言,不负组织、不负人民,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